(五)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支持合肥、芜湖、蚌埠三市深化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加大对自主创新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信贷投入
(一)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
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对我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积极提供贷款支持。
1.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的支持力度。开发银行省分行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合作,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将支持合芜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列为开发性金融的重点内容,对全省科技创新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创新性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产业化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向我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主体发放软贷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适度下浮贷款利率,用于项目的参股投资;加强对创新性试点企业的重点融资支持;会同科技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建设。
2.增强对自主创新主体进出口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支持。进出口银行通过政策性信贷和特别融资账户业务,重点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
3.深化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政策性金融支持。辖区内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具有政策扶持、技术引导和科研专家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农业科技的融合,逐步建立“科技部门推荐、银行独立审贷、双方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专项用于推进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点支持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安徽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的农业科技发展优先主题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加大农业科技信贷投入力度,改进金融服务,及时安排年度农业科技贷款信贷计划,优先支持科技部门推荐的农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二)进一步加大商业性金融支持力度
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对辖区内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优先安排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根据信贷、结算管理要求,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创新担保方式,拓宽自主创新主体的融资渠道。针对不同类型自主创新主体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量特点,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