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6年1月27日)
各市、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06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6年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环境保护具有明显贡献、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属于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2、项目申报范围和相关要求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6)》的要求进行,并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同一单位同一年度中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国家将取消申报资格。
3、报送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为:申报材料封页,项目评审意见表(空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附加材料和辅助附加材料。申报软件、申报材料封页、项目评审意见表、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可在国家新产品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sbwj1.htm)和科技局网站(www.szkj.gov.cn)相关栏目中下载。
4、各市、区科技局根据要求抓紧时间落实,尽量扩大项目申报面,重点推荐一批具有较好成长性的科技企业承担的对区域经济有较大带动作用、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