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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10号)


新建县发改委:

  报来《关于要求对新建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的报告》(新发改字[2009]133号)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共同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及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新建县长棱镇解放路以西,长征路以南县人民医院用地内建设,全院区总用地面积12849平方米。

  2、本次审查为新建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996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545平方米。

  3、本工程床位总规模480床。

  4、总图交通流线欠合理,应结合医院使用功能要求调整,避免传染病区、污物污水等人流和物流对院区造成交叉污染。

  5、应增加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二、建筑设计

  1、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其中,地下室为消防水池、配电室等设备用房;一层设入口门厅、CT室、药房及库房等;二层为儿科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三、四层为内科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五层为妇产科病房、产房、准备室、污洗室等;六层为妇产科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七至九层为外科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十层为预留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十一层为ICU病房、护士办公室及供应室等;十二层为手术室、麻醉室、器械室、医生办公室及会诊室等。

  2、病房层高偏低,且部分病房的尺寸不利于病床的摆放及使用,应予以调整。

  3、四台电梯使用偏紧张,应根据使用人数复核数量。

  4、地下室设备用房面积偏大,应视使用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5、消防设计应严格按规范进行调整(如消防电梯、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等的设置),确保消防安全,且建议病人使用的电梯与消防电梯分开使用。

  6、应考虑餐厅的设置,以解决病人饮食问题。

  7、手术用房应按使用需求进行平面功能及流线的合理调整,建议应请专业设备厂家进行二次设计。

  8、ICU病房应以大开间为主,且需有中心护士站的设置。

  9、卫生要求高的用房上部不应有下水及污水使用的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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