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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园图书馆、艺术楼、幼特楼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园图书馆、艺术楼、幼特楼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11号)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园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及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南昌市红角洲片区,云湾公路以北、西郊变电站高压线以东,南昌陆军学院西南侧用地内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410561.25平方米。

  2、本次审查内容为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园艺术楼、图书馆及幼特楼,总建筑面积33211.41平方米。

  3、学校学生总规模8000人。

  二、原则同意修改后的艺术楼、图书馆、幼特楼设计文件,请参照《南昌师专文科楼、艺术楼、图书馆、幼特楼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建筑设计

  (一)、艺术楼

  建筑共六层。一层设展示厅、观摩厅、彩排厅及舞蹈房等;二层设琴房、演播厅、电钢琴房及器乐保管室等;三至五层均为琴房、办公室、服装及器乐保管室等;六层为音乐教室。艺术楼总建筑面积10658.06平方米。

  (二)、图书馆

  1、建筑共五层。一层设检索厅、采编室、报告厅、阅读区、休息区及报刊阅览室等;二层设电子阅览室,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教材库及休闲阅读区等;三层设教师阅览室、开架阅览室、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基本书库及行政办公室等;四层设开架阅览室、文献资源建设室、音像视听室、基本书库及自修室等;五层设开架阅览室、傅抱石纪念馆、档案室及办公室等。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8381.23平方米。

  2、采编室建议应考虑自然采光通风。

  (三)、幼特楼

  建筑共五层。一层设特教实验室、心理辅导室、亲子园等;二层设语音康复室、幼师心理康复室、幼师心理辅导室等;三层为幼师舞蹈室;四层为幼师美术室及手工制作室;五层为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及资料室等。幼特楼总建筑面积4172.12平方米。

  四、结构设计

  本工程均为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图书馆及艺术楼基础采用预应力管桩,幼特楼基础采用钢筋砼独立基础和柱下条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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