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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自查时间:          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2:
  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情况汇总表

辖区内医疗机构数量

 

使用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作为集中供氧氧源的医疗机构数量

 

自查数量

 

自查中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数量

 

氧浓度不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医疗机构数量

 

序号

自查医疗机构名称

医院分级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证号

流量m3/h

使用科室

         
         
         
         
         
         
         
         
         
         
         

上报辖区局(盖章)

 

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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