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和服务包(2010年版)》的通知

  3、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

  (1)各种登记表册齐全,数据准确、无错漏项。

  (2)各类报表的上报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均达到100%。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服务包
  服务项目(十):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1、服务对象

  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服务内容

  (1)建立社区老年人名册: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花名册和人口变化情况。

  (2)建立健康档案:按要求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3)老年人健康检查:在老年人知情选择的情况下,每年为其提供1次健康检查服务,预约65岁及以上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接受健康体检;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具体内容和要求:

  ①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口腔、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女性应增加乳腺、妇科检查。

  ②辅助检查:包括血尿常规、大便潜血、空腹血糖、血脂、肝肾功能、眼底检查和心电图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级市)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适当增加检验项目。

  ③进行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④完成上述检查后,如实完整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中的《健康体检表》。

  ⑤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其中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议定期复查;告知居民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的时间。

  3、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

  (1)老年人登记建档率=已登记建档老年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目标:目标:2010年≥80%、2011年及以后≥95%。

  (2)老年人健康检查率=年内参加健康检查的老年人数 /年内已建档老年人数×100%。目标:2010年≥30%、2011年≥50%、2012年≥70%、2013年及以后≥90%。

  服务项目(十一):老年人健康教育

  1、服务对象

  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服务内容

  (1)对所有老年居民采取设立宣传栏、面对面健康咨询指导或健康讲座的形式进行应知应会老年保健知识健康教育。应知应会老年保健知识包括:慢性病危险因素与预防、疫苗接种、骨质疏松、跌倒与意外伤害的预防;中医药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知识;急重症老年患者应急处理知识、呼救流程、星光平安钟使用等。

  (2)每年开展老年保健知识讲座不少于2次。

  3、考核指标与工作目标

  (1)设有老年保健宣传栏。目标:每年至少1期。

  (2)举办老年保健知识讲座。目标: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

  (3)公告公示老年人健康体检的内容和有关要求。目标:无有效投诉。

  服务项目(十二):老年保健项目信息管理

  1、服务对象

  社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服务内容

  (1)信息收集:收集社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信息,建立完整的社区老年人花名册。

  (2)信息登记: 按照规定要求设立和填写老年保健工作基本台帐、表卡,整理上报有关老年保健工作报表。掌握社区老年保健基本情况。

  3、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

  (1)信息的及时性,无漏访、迟访。

  (2)信息的准确性,按访视的实际情况填写,无弄虚作假。

  六、预防接种项目服务包
  服务项目(十三):建立预防接种证

  1、服务对象

  0~6岁儿童。

  2、服务内容

  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卡)。

  3、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

  建证(卡)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目标:户籍儿童建证(卡)率≥98%,流动儿童建证(卡)率≥90%。

  服务项目(十四):预防接种和预防接种证验证

  1、服务对象

  社区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按要求进行乙肝、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麻疹、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麻风、麻腮或麻疹)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2)为辖区内完成免疫接种的入托入学儿童出具验证证明,对漏种疫苗的儿童发放补种通知书并落实补种。

  (3)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3、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

  (1)某种疫苗基础和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目标:户籍儿童95%以上;流动儿童≥85%。按“4·25”查漏补种活动、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开展工作;对适龄儿童开展查漏补种、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接种率达到专项方案要求。

  (2)异常反应及时报告率=已及时报告的异常反应例数/发生异常反应例数×100%。目标:100%。

  (3)异常反应调查处理率=已调查的异常反应例数/发生异常反应例数×100%。目标:100%。

  服务项目(十五):预防接种项目健康教育和宣传

  1、服务对象

  社区居民,重点是免疫目标人群,包括流动人口儿童。

  2、服务内容

  (1)开展社区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