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探索建立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工作制度,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借鉴湖北、上海、北京、天津等产权交易市场运作经验,加强我省产权市场建设,加快全省产权交易机构整合步伐,推进产权市场向基础性资本市场方向发展。完善省产权交易中心管理体制,搭建面向全国的省级产权交易平台,形成涵盖股权托管、公共资源、环境能源等在内的专业产权市场,推动各类产权规范、高效流转,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权投融资服务。(省国资委、编办负责)
(六)积极与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沟通,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支持央企做好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办社会负担重的问题。结合国家新的政策,积极推进我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做好政策性破产收尾工作;妥善解决改革遗留问题。(省国资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优化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中省直部门包扶非公有制经济重点企业制度,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跨越。建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与扶持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市(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考核制度,做好运行监测分析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努力做好融资服务,搭建和完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巩固和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扩大政银企合作领域。研究建立全省工业企业风险投资机制,做好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试点推进工作,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和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金融办、统计局负责)
四、深化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八)推进农村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以国家启动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充分利用试验区平台,率先探索实施现代农业制度,重点在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制度,建立完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整合优化支农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制度上寻求突破。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资源、资金、资产)委托代理服务。重点推进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突破,推动各项改革向深层次发展,力争使之上升为国家战略。(省发改委、农委、农垦总局、粮食局、金融办、财政厅、供销社、畜牧兽医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