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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钦都豫景综合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钦都豫景综合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6号)


江西省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钦都豫景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鉴于所申报项目前期工作业已就绪,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兴建钦都豫景综合楼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东路以南(原省机械施工公司用地)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8层的一类高层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6871.4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5278.20平方米。

  四、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987.7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3037.87万元。

  五、如本项目扩大建设规模、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改变建设地址须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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