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
主 任:周国英 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副主任:罗世衍 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付景新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与环境气候处副调研员
成 员:谭吉林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能源和循环经济处副主任科员
邓玲玲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科员
韦 红 省国土资源厅
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处处长副处长
陈辅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罗益信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李振森 省农业厅环保能源总站副站长
谭成略 省林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刘思远 省海洋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处处长
罗建辉 省质监局科技处副处长
黄国锋 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二)规划编制技术组。
规划编制技术工作由省环科院具体承担。
二、编制原则
编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战略思维,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勇于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削减总量、调整结构、改善质量、防范风险、加快转变”的主线,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积极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环保新道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休养生息、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战略思想,从满足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从切实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以推进环境基本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在指标选择、技术路线、控制模式、规划主线等方面处处体现民生优先的新思路,调结构,促发展,奠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环境基础,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二要坚持全面部署,重点突破。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统筹各要素、各领域、各方面,强化可达可控分析,兼顾需求与可能,源头预防和治理修复相结合,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并重,实现全面部署,系统集成。明确环保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选准抓手,重点突破,务求实效,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