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珠江综合整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珠江综合整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粤珠办〔2010〕2号)


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09年是实现珠江综合整治到2010年“八年江水变清”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粤发〔2002〕16号)精神和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珠江2009年考核内容与指标的通知》(粤珠办〔2010〕2号)要求,现将2009年度珠江综合整治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按照《2009年度珠江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粤珠办〔2010〕1号)要求进行自查,总结2009年度珠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报粤珠办〔2010〕1号文的附表、考核自评表并加盖市政府公章,于2010年3月5日前将书面报告、自评表和有关备审材料报送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请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省直各成员单位于3月5日前,将2009年度珠江综合整治执行情况的总结报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3月中下旬组织对珠江流域各市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09年度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自评表

  广东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淑颖 020-87532525,向子萧 020-87532279

  电子邮箱:zhuban@gdepb.gov.cn

  附件:
  2009年度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自评表

  市:       填报时间:    (盖章)

内  容

完成情况及得分说明

自评得分

备 注

河涌及环境综合整治(最高得分17分)1

污水处理厂建设(最高得分18分)。其中:

1、污水处理厂建设(12分)

2、配套管网建设(4分/6分)

3、珠江三角洲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分)

4、污水处理厂出水消毒

5、其余扣分项

6、其余加分项

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最高得分9分)。其中:

1、建设水源涵养林及流域水土保持林,加强水土流失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3分)

2、禁止设立饮食店的河段防止饮食店(摊档)回潮(3分)

3、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3分)

4、其余扣分项

水质达标率(最高得分28分)。其中:

1、城市河流、湖库水质达标率(14分)

2、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14分)

工业污染防治(最高得分20分)。其中:

1、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杜绝偷排污染物行为(3分)

2、提出关、停、并、转项目清单并严格执行(3分)

3、无牌无证污染企业整治(2分)

4、新建重污染行业项目全部集中进基地(3分)

5、电镀行业污染整治(3分)

6、化学制浆行业整治(3分)

7、解决重点问题(3分)

8、加分项

其他(最高得分8分)。其中:

1、污水处理费征收

2、其他项

合 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