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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频分多址(FDMA)调频数字对讲机(第1、2、3、4部分)的通知

  简短显示已足够让“B”者知道谁在呼叫,因为“B”者可以通过此简短的号码呼叫“A”者。通过使用缩位拨号,拨号方式可以适合手持设备最少和最多的不同场合。
  A.3.4.1.3 掩码拨号输入的数字拨号字符串的数字也可被手持设备编程所限制,从而限制用户接口的进入的数字范围。例如,用户接口能够掩码高有效位的数字,从而阻止手持设备连接超过它自己前缀的其它的手持设备。
  当在手持设备中使用掩码拨号时,在发射前,手持设备将从自己的个呼地址插入每个对应掩码位置的数字来完成拨号字符串。掩码拨号也可同缩位拨号共同使用。这些数字也可以包含通配符。例如:
  如果手持设备的私人地址是3456789拨号字符串掩码是[X] [X] [X] [X] [ ] [ ] [ ].用户只能在非X的位置输入字符。---如果用户输入888#,然后产生的拨号字符串将是3456888。---如果用户输入8#,然后产生的拨号字符串将是3456788。---如果用户输入88*#,然后尝试的拨号字符串将是345688*(组呼)。
  A.3.4.2 呼叫更改用户可使用呼叫更改请求来改变业务请求类型,从而提供另外的呼叫功能(状态、广播等)。呼叫更改通过在拨号字符串中加增加额外的数字来实现。一般格式为:#<呼叫更改码> *+目的地址,详细的定义在节
  A.3.4.2.1 到节A.3.4.2.3。
  A.3.4.2.1 广播呼叫手持设备将通过拨号"#1*nn#"对目标组呼地址建立一个广播呼叫。广播呼叫是一个常规的组呼但是通讯格式设置成“全呼”(广播)。例如1:"#1*112345*#"将对手持设备进行一个广播组呼呼叫"112345*"。注意:如果地址不是一个组呼地址拨号字符串"#1*nnn". "#"将产生一个错误。例二:如果手持设备主叫的地址是“1234567”,"#1**#"将对"123456*" (例如对"1234560", "1234561",到"1234569").建立一个广播组呼呼叫。
  A.3.4.2.2 状态呼叫字符串"#0ss*nnn#"促使手持设备对目标地址nnn建立一个状态呼叫。状态数字"ss"是数字,范围从0到31。
  状态呼叫将有一个头帧+一个尾帧的格式建立一个状态响应呼叫。输入一个大于31的状态值会向用户产生一个错误报警。
  A.3.4.2.3 强制组呼业务字符串"#6*nnn..#"促使手持设备对目标地址nnn建立一个组呼呼叫,nnn是一个长度从1到7的数字字符串。
  例如:为了建立一个从手持设备1122345到手持设备1122356组呼呼叫,拨号"#6*1122356#"。

频分多址(FDMA)调频数字对讲机

第3部分 射频测量规范

前 言

  本文件是深圳市数字对讲机系列指导性技术文件之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元福、权进国、姜雄彪、林孝康、郁炳炎、王洪斌、陈邦列、张盛、尹瑞华、何映均、孙鹏飞、张岩、赵曦、张霖、陈晓桐。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FDMA调频数字对讲机终端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主要技术参数、限值要求和测量方法等内容。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供地面、内河或沿海作移动通信使用的、发射机射频输出功率不大于5W的FDMA调频数字对讲机的协议一致性测试。其他移动通信设备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T 12192-1990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neq IEC 60489-2:1978)
  GB/T 12193-1990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接收机测量方法(neq IEC 60489-2:1979)
  GB/T 14436-19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 15844.2-1995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环境要求和实验方法
  GB 5296.1-1997 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
  GB 952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idt CISPR 22:1997)
  GB/T 21646-2008 400MHz频段模拟公众无线对讲机技术规范和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3.1 误码 error code
  在数据传输中,接收到的数码中有与发射的数码不相同的码元,该码元称为误码。
  3.2 误码率 bit error rate
  比特误码率(BER)是衡量数据传输错误程度的指标。
  比特误码率=传输中的误比特数/所传输的总比特数*100%。
  3.3 手持台 hand-held station
  由个人持有的小型调频数字对讲机。该机由机内电池组供电,可配置能拆卸的天线或配置不可拆卸的整装天线。
  4 符号和缩略词
  4.1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Emf 电动势
  dBm 相对1mW的绝对能量等级,用dB表达。
  RMS 均方根值
  4.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BER 误码率
  ACS 邻道选择性
  ACPR 邻道功率比
  CSP 信道间隔
  CBW 信道带宽
  CSP 信道间隔
  5 技术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调制制式
  本文件规定信道间隔为12.5kHz,调制制式为4FSK,通话工作方式为单频半双工。
  5.1.2 电性能测试频率
  本文件规定在进行电性能测试时,分别在工作频率的低端频率、中间频率以及高端频率选择测试频率,以保证设备在全频段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5.1.3 天线端口开路要求和天线端口阻抗
  FDMA调频数字对讲机的天线端口分别开、短路3分钟后,其电性能不变。天线端口阻抗为50Ω。
  5.1.4 工作电压及供电
  FDMA调频数字对讲机允许采用可充电蓄电池或一次性电池组供电。供电工作电压由产品自行规定。工作电压在标称工作电压的0.85~1.15倍值变化时,其电性能应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5.1.5 辅助设备接口
  FDMA数字无线对讲机允许配置外接耳机和传声器接口,允许配置外接充电器和外接电源的接口或端口。
  5.2 发射机性能
  发射机的电性能指标按表1要求执行。
  表1 发射机电性能(略)
  接收机的电性能应按表2要求执行。
  表2 接收机电性能(略)
  6 实验条
  6.1 检验和测量的大气实验条件
  6.1.1 标准大气实验条件
  本文件所涉及的检验和测量均按如下试验条件进行:
  温度:15 ℃~35℃;
  相对湿度:20%~75%;
  气压:86 kPa~106 kPa。
  6.1.2 标准大气仲裁试验条件
  当测量的技术性能因温度、湿度和气压等条件不同而产生分歧时,经制造厂与用户双方协议可采用表3中任一组条件作为检测的大气试验条件。
  表3 标准大气仲裁试验条件(略)
  6.2 极限测试条件
  6.2.1 极限工作测试温度
  a) -25℃~55℃(所有移动台及手持设备,户外或环境温度不可控的户内工作的基站);
  b) 0℃~40℃(室内温度可控工作的基站)。
  6.2.2 极限工作电压
  c) 交流电压±10%;
  d) 0.9 标称测试电压≤铅酸电池≤1.3 倍标称测试电压;
  e) 锂、镍氢-15%标称测试电压。
  6.3 检测工作条件
  6.3.1 对被检测样品的要求
  6.3.1.1 被检测样品可以是制造商送检或检测部门按规定检测的产品,凡送检或抽检的样品,制造商必须提供检测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检测辅助装置,方可进行检测。辅助检测装置包括:能够与标准的检测设备一起相连的射频转接头或射频线缆;需要连接外接电源的供电线缆;连接接收机音频输出端口和发射机音频输入端口的音频线缆等。整个检测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打开机壳进行测量。若需打开机壳测量,必须要在检测报告中进行说明。
  6.3.1.2 对采用一体化天线设计的样品,制造商应提供一个经认可的、在整个测试频段范围内具有稳定特性的辐射转换装置(即具有把辐射发射信号转换为传导发射信号的功能),该辐射转换装置与检测设备相连,代替辐射发射方式。若不能提供该装置,则应在本标准附录A规定的测试场地采用替代法进行检测。
  6.3.1.3 在进行发射机辐射杂散和接收机辐射杂散发射测试时,对采用一体化天线的样品,按正常使用时的天线连接进行;对采用的非一体化天线的样品,需要匹配标称负载替换正常使用的天线进行。
  6.4 试验信号
  6.4.1 用于降级测量的有用信号电平
  降级测量是指接收机由于干扰信号的存在而导致接收机性能的降低。在常规的测试条件下,用于降级测量的有用信号电平的emf值是+6 dBμV,比最大有用灵敏度(数据或信息,传导)的极限值高出3 dB。
  6.4.2 常规测试信号
  信号M2:携带至少511位的伪随机码序列(根据ITU-T Recommendation O.153 [2])调制信号;信号M3/ M4:被1kHz/0.4kHz的音频信号以12%信道间隔频偏调制的RF信号,信号M4被用作干扰信号;信号M5:至少511位的伪随机码序列(根据ITU-T Recommendation O.153 [2])调制信号;信号C1:模拟调制信号源,为一正弦波连续信号,包络平坦度在±1dB 以内。
  6.5 试验电压
  检测时样品的供电电压,按产品的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标称工作电压值提供。
  6.6 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所提供的测量结果必须满足表4规定的不确定度要求。
  表4 测量不确定的最大允许值(略)
  7 电性能参数测量方法
  7.1 概述
  本条规定了按照第5.2节和第5.3节要求的电性能参数的测量方法。
  7.2 发射机电性能参数测量方法
  7.2.1 载波输出功率
  7.2.1.1 概述
  在未加调制情况下,发射机在一个射频周期内供给传输线的平均功率。
  7.2.1.2 测量方法
  图1 载波输出功率测试(略)
  按图1所示连接方式连接测试系统,关闭信号发生器。测量设备可采用射频功率计、综合测试仪或有效值检波的频谱分析仪。测试程序如下:
  a) 采用合适的射频信号源,校准测试图1中连接/转换装置在指定频段(频率)的插入损耗值 L1(dB)、校准固定衰减器的衰减量L2 (dB);
  b) 发射机加调制信号M5,并在指定测试频率上以最大功率状态工作,从测量设备上读出被测发射机载波输出功率P(dBm);
  c) 计算被测发射机实际载波输出功率值PEA(dBm)= P+L1+L2,计算结果不得超过第5.2节规定的载波功率的指标要求;
  d) 根据测试要求,改变被测发射机工作频率,重复从b)至c)的测试过程。
  7.2.2 载波频率容限
  7.2.2.1 概述
  实际发射所占频带的中心频率偏离指配频率,或发射的特征频率偏离参考频率的最大容许偏差。以百万分之几的相对偏差或若干Hz的绝对偏差表示。这里指实际的未调制载波频率与指配频率之差。
  7.2.2.2 测量方法
  图2 载波频率容差测试(略)
  按图2所示连接方式连接测试系统。测量设备采用频率计数器或其它可进行频率参数测量的测量设备。
  a) 被测发射机不加调制,在最大功率状态下工作,测量设备测得被测发射机的载波频率;
  b) 测试所得载波频率与标称频率之差,即为载波频率容限,此差值不得超过第5.2节规定的发射机载波频率容限的指标要求;
  c) 根据测试要求,改变被测发射机工作频率,重复a)至b)的测试过程。
  7.2.3 调制精度
  7.2.3.1 概述
  发射机在每个符号位置的频偏调制精度,将各符号频率偏移误差的实效值(r.m.s) 按百分比规定下来的值。
  7.2.3.2 测量方法
  图3 调制精度测量(略)
  按图3所示连接方式连接测试系统。测量设备采用符号频偏测量仪或其它可进行符号频偏测量的测量设备。其中符号频偏测量仪必须支持FDMA 4FSK调制解调模式。
  a) 被测发射机加调制信号M2,在最大功率状态下工作,符号频偏测量设备测得被测发射机的符号频偏。
  b) 测试所得信号实际符号频偏与标称符号频偏之差,即为符号频偏误差,符号频偏误差与标称符号频偏之比,即为调制精度,此差值不得超过第5.2节规定的发射机调制精度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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