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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补充规定的通知(修订)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补充规定的通知
(粤交基〔2010〕355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规范我省公路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结合交通运输部2008年1月实施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和2009年8月施行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我厅对原《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的补充规定》(粤交基〔2006〕27号)进行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在执行的过程中将意见和建议直接反馈给厅基建管理处和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便不断完善。请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做好本规定的宣贯和培训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一○年四月六日

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补充规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221号,以下简称《部2009范本》)于2009年8月1日起在施行,对规范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规范我省公路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及我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合同管理的实际需要,对《部2009范本》清单子目及计量与支付规则进行补充和完善,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广东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结算阶段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及计量与支付规则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均应执行本补充规定。大修等养护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文件(以下简称《清单文件》)由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清单、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相应编制说明、清单报价费用分析表等内容共同组成。与工程量清单配套的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是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单文件按《广东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办法》(见附件1)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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