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
出席人员为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含副局级以上干部)、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
(二)主要任务
1、听取各分管领导关于上月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和对当月工作的部署安排;
2.通报需要参会人员周知的重大情况和部署临时性重点工作。
(三)议事规则
各处室应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当月工作安排的汇报提纲,于会前2个工作日提交分管领导和秘书处,由秘书处在会前汇总后提交给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听取情况汇报后,作点评或总结发言,部署本委员会当月的重点工作任务。
(四)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签发,会后3个工作日内印发给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四、委工作例会
委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由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召集,秘书处负责筹备会议和草拟工作报告,规划财务处负责提供卫生统计资料及运行分析报告,各处室必须及时向秘书处提供工作小结(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创新思路等)。
(一)参加人员
出席人员为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含副局级以上干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邀请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主要任务
1.通报上一季度全市卫生人口计生工作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个季度工作主要任务;
2.通报需要参会人员周知的重大情况和部署临时性重点工作。
委工作例会召开后,秘书处根据会议情况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以通报的形式将其印发给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
五、市、区卫生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
市、区卫生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轮流承办。根据会议的主题,由有关处室草拟工作报告,秘书处给予配合。
(一)参加人员
出席人员为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含副局级以上干部)、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邀请相关的市直属单位或区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主要任务
1.讨论本季度卫生人口计生工作重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2.协调推进全市卫生人口计生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