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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关于开展2010年“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的通知


  4.数据管理部门(计算中心):负责数据采集平台业务技术支持。具体包括:了解专业数据处理等业务需求,完成业务需求的功能开发、优化、测试;负责对本级或下级统计机构业务部门进行国家“数据采集软件系统”功能和数据处理操作培训,并做好地方数据采集平台与国家“数据采集软件系统”数据的衔接;确保网络畅通、安全;做好工作总结等。

  (二)时间安排

  1、准备工作

  2010年4月至5月中旬:

  (1)成立“企业一套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企业一套表”试点实施方案。

  (2)根据现行制度要求,协调各专业,确定调查单位名单。

  (3)做好数据采集平台的搭建、调试和衔接工作等。

  2、工作布置

  5月中、下旬:

  (1)完成“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布置。

  (2)试点市完成对下级统计机构和调查单位试点工作的布置和培训。

  3、数据填报

  调查单位填报2010年6月份定期统计报表试点数据。

  4、数据报送

  (1)鸡西市统计局和调查队,完成数据审核、验收,按调查内容分别向省统计局、调查总队有关专业处报送试点数据。牡丹江市统计局和调查队,将自有平台数据统一转换并导入国家“数据采集软件系统”中,并审核无误后分别向省统计局、调查总队有关专业处报送试点数据。

  试点市各种报表具体上报时间详见附件中的报表目录。

  (2)省统计局、调查总队进行数据最终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网络分别向国家统计局有关专业司报送。具体上报时间为:

  ① 单位基本信息表、生产经营情况表、劳动情况表、生产价格情况表月(季)后20日前。

  ② 财务状况表(含C202-3表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能源消费情况表月(季)后30日前。

  在试点期间可以采用双轨制报送模式,并可以根据试点进程逐步过渡到单轨制报送模式。

  5、工作总结

  (1)7月25日前,各试点市将试点工作总结,报省“企业一套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局设计管理处)及有关专业处。

  (2)7月底前,省统计局、调查总队有关专业处将本专业试点工作总结,报省“企业一套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8月15日前,省“企业一套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试点市及专业处试点工作情况,完成我省试点工作总结,上报省“企业一套表”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统计局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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