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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综合改革与企业上市处

  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指导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完善市场体系的重大改革措施;根据市政府授权,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参与社会领域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拟订实施证券、期货市场建设以及企业上市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筛选、培育上市预备企业;参与审核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制方案;指导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购并重组、股权转让和规范运作;联系证监机构以及与(拟)上市公司有关的中介机构。

  (五)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服务处与其合署办公,挂“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投资计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建环保、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等重大政策;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交通、水利、环保等各类专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计划协调平衡;审批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按照授权,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政府建设类和城建环保、房地产类建设项目以及相应的中央、省补助资金的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管理。编制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优惠政策,跟踪检查并组织考核;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策划、储备工作;统筹协调重大项目的建设推进。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六)重大项目稽察处

  组织对国家、省、市政府出(融)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稽察;跟踪检查国家和省、市投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外经处

  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审批和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分工编制有关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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