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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05〕77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渔业生产特点,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协调发展和安全发展观,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着力抓好节日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市农业局成立由副局长王义北同志任组长,人事处、水产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落实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隐患档案,切实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市政府四季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我局决定自2005年12月10日起至2006年2月10日止,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与开展

  各区县(自治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横向联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实施联合整治,专题研究,重点突破,力求解决。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是渔船非法载客载货,二是低质量渔船下水作业,三是安全设施配备不齐下水作业,四是在不适航状态下航行作业,五是冒雾航行、抢航及在主航道作业,六是5米以下渔船在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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