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X
i为第i条河涌整治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数,X为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数。
本指标最高得分17分(深圳21分),最低得分0分。
(2)备审材料
河涌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度表(附表1)。
2、污水处理厂建设指标(18分)
污水处理厂建设指标是指根据各市《珠江整治责任书》和《珠江综合整治方案》要求达到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本指标对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1)计分方法:
①完成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建设8分(韶关、惠州市该项考核分数列入③):《关于印发2004、2005年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要点与考核指标的通知》中要求2005年完成和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动工建设得4分,得分=4×已动工厂数/要求完成(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数;其余按工程进度计算得分,
n=计划完成厂数
得分=∑第i项污水处理厂实际完成工程量(%)/100% /要求完成(建设)厂数×考核分数
i=1
污水处理厂进入试运行阶段视为完成。
②配套管网建设5分。得分=已通过验收的污水处理厂实际日均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70%的厂数/已通过验收的污水处理厂数×考核分数。
③
A污水处理能力目标5分(韶关、惠州市该项考核分数为13)。得分=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阶段处理能力目标×考核分数。阶段处理能力目标见附表2。
④除《关于印发2004、2005年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要点与考核指标的通知》中所列的污水处理厂外,每另新增1个污水处理厂动工建设的,加0.5分。每另新增1个污水处理厂完成的加1分。
⑤万人以上城镇仍未规划建设(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污水处理厂的每镇另扣1分。
⑥2003年要求完成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今年仍未完成的另扣3分,未批准实施的另扣2分。
⑦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县级市(或区)每个另扣2分。
⑧2005年前必须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县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每个另扣1分。
⑨
B污水处理率达到《珠江整治责任书》阶段目标要求的,另加5分。
本指标最高得分18分,最低得分0分。
(2)备审材料
①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进度表(附表3);
②万人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或可行性研究、立项文件(广州大岗镇);
③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河源、肇庆、云浮市)。
④污水处理费征收统计表(附表4);
3、河流两岸的生态、景观整治(10分,深圳13分)
(1)计分方法:
①广州珠江河段,深圳河,珠海前山河,佛山水道,韶关浈江、武江和北江市区段,河源新丰江、东江市区段,惠州西湖、东江市区段,东莞运河,中山岐江河,江门河、天沙河,肇庆星湖、西江市区段,清远北江市区段,云浮南山河市区段两岸绿化美化,无有碍景观的窝棚等违章建筑、露天垃圾堆放场,得4分(深圳7分)。
②建设水源涵养林及流域水土保持林,完成珠江干流及一级支流两岸第一面山的宜林荒山造林、迹地更新和疏林地补植套种;加强水土流失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得3分。
③对临江采石场及整治不达标的中小型污染性矿山完成复绿得3分,未完成每个扣0.5分,扣完3分止。
④检查发现除①所列外的河涌或河流两岸仍有窝棚等违章建筑、露天垃圾堆放场未拆除、未清运完毕的,每处另扣0.5分。
本指标最高得分10分(深圳13分),最低得分0分。
(2)备审材料
①林业部门关于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建设的统计和报告;
②国土资源、林业和环保等部门对临江采石场的复绿验收报告。
4、水质达标率(30分)
4.1
C 城市地表水感观(6分)
①无令人厌恶和感到不快的色、臭得3分;
②水面无油膜、浮沫和超过25平方厘米的漂浮物得3分。
考核对象:广州珠江河段,深圳河,珠海前山河,佛山水道,韶关浈江、武江和北江市区段,河源东江市区段,惠州西湖、东江市区段,东莞运河,中山岐江河,江门河,肇庆星湖、西江市区段,清远北江市区段,云浮南山河市区段。
4.2城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分)
(1)考核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城市河段水质达标率是指该城市考核江段的考核断面达标项目数总和占考核项目总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
城市河段水质达标率=(所有考核断面达标项目数总和/考核项目总数)×100%
城市河段达标考核分数=城市河段水质达标率×10分
珠江广州河段、深圳河、珠海前山河、佛山水道、北江韶关城区段、惠州西湖、东莞运河城区樟村-石鼓段、石歧河、江门河、肇庆星湖、南山河的考核断面溶解氧浓度≥2mg/L,每个另加0.2分
D。本指标最高得分10分,最低得分0分。
(2)操作解释
① 采样点位布设原则和布设方法
按国家、省或市认证的监测点位监测。
② 采样频率和采样方法
河流采样时间为第四季度(江门河全年采样6次,单月上旬采样),湖库采样时间为9月,采样频次为1次,以当天采样均值(江门河以年均值)进行考核,感潮河段以当天涨、退潮水样均值计算。
采样方法按《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③考核项目、评价标准和分析方法
考核项目:
河流: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共23项。
湖库: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共24项。
评价标准按河段控制目标分别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类别标准。
分析方法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执行。
④ 考核江段(湖、库)及水质目标
广州:珠江广州河段(Ⅴ类)。
深圳:观澜河(Ⅴ类)、龙岗河(Ⅴ类)、坪山河(Ⅴ类)、深圳河(Ⅴ类)。
珠海:前山河(Ⅳ类)。
佛山:佛山水道(Ⅴ类)。
韶关:北江城区段(Ⅳ类)。
惠州:西湖(Ⅳ类)。
东莞:东莞运河城区樟村-石鼓段(Ⅴ类)、石马河(V类)。
中山:石歧河(Ⅳ类)。
江门:江门河(Ⅳ类)、天沙河(Ⅴ类)。
肇庆:星湖(Ⅳ类)。
云浮:南山河(Ⅴ类)。
河源、清远:没有分期目标达标要求,计分权重10分增加到“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指标中。
(3)备审材料
城市地表水监测情况及达标情况统计表(附表5);
4.3 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10分)
(1)考核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指该水域市控以上认证断面监测结果按相应水体功能区标准衡量,得到的各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算术平均值。某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不同水域该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算术平均值,某水域某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相应各认证断面水质达标率的算术平均值,某断面水质达标率为达标频次占监测总频次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各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之和/水质目标类数×100%。功能区水质目标类数以《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要求确定。本指标计分方法:达标率为100%时得满分,达标率≤60%时得0分,计分公式:N(X-60)/40。式中:N为权重分,X为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单位%。河源和清远市本指标计分权重为20分。深圳市本指标10分分别加到“1、河涌及环境综合整治指标”、“3、河流两岸的生态、景观整治”、“4.1 城市地表水水质感观”和“6、其他”。
(2)操作解释
①监测断面布设原则及布设方法、采样频率和采样方法和计算方法参见《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水环境质量”的“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部分,监测项目:pH值、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分析方法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标准: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类别标准。
②考核功能区及断面对应水质目标:
市
| 水 体
| 断 面 名 称
| 功能区水质
目标类别
|
广州
| 增江
| 莲塘
| Ⅱ
|
增江口、化肥厂、陆村
| Ⅲ
|
东江北干流
| 西福河、大墩吸水口
| Ⅱ
|
新塘
| Ⅲ
|
珠海
| 西江
| 珠海大桥
| Ⅱ
|
佛山
| 东平水道
| 武庙口
| Ⅱ
|
西江干流水道
| 青岐
| Ⅱ
|
潭洲水道
| 沙口
| Ⅱ
|
四方磨
| Ⅲ
|
顺德水道
| 杨滘、羊额
| Ⅱ
|
容桂水道
| 顺德港、穗香围
| Ⅲ
|
韶关
| 北江
| 白沙
| Ⅳ
|
浈江
| 河坪
| Ⅲ
|
古市
| Ⅳ
|
武水
| 昌山变电站
| Ⅲ
|
坪石、十里亭
| Ⅱ
|
南水
| 南水水库出口、乳源锑厂
| Ⅱ
|
龙归
| Ⅲ
|
锦江
| 丹霞山
| Ⅲ
|
墨江
| 墨江出口
| Ⅲ
|
滃江
| 官渡
| Ⅲ
|
马坝水
| 马坝河出口
| Ⅳ
|
河源
| 东江干流
| 龙川铁路桥、龙川城下
| Ⅱ
|
惠州
| 东江干流
| 惠阳芦洲、博罗新角
| Ⅱ
|
西枝江
| 白盘珠水库出水口
| Ⅱ
|
安墩河出水口、惠东城上、惠东城下、淡水河出水口
| Ⅲ
|
沙河
| 沙河河口
| Ⅲ
|
公庄河
| 泰美
| Ⅲ
|
淡水河
| 三太子水厂、淡水城下
| 优于西湖村断面
|
增江
| 龙门城上、龙门城下、九龙潭
| Ⅱ
|
东莞
| 东江东莞段
| 石龙南河、石龙北河
| Ⅱ
|
中山
| 小榄水道
| 鸡肠滘渡口、滨涌水闸渡口
| Ⅱ
|
鸡鸦水道
| 南头渡口、白里口渡口
| Ⅲ
|
磨刀门水道
| 斗门大桥
| Ⅱ
|
江门
| 西海水道
| 牛牯田
| Ⅱ
|
潭江
| 恩城水厂、牛湾
| Ⅱ
|
苍山渡口
| Ⅲ
|
肇庆
| 西江
| 封开城上、封开城下
| Ⅱ
|
绥江
| 五马岗
| Ⅱ
|
清远
| 北江
| 石背塘
| Ⅱ
|
石尾、清远港
| Ⅲ
|
连江
| 龙潭、盐田村
| Ⅲ
|
西牛
| Ⅱ
|
滃江
| 滃江口
| Ⅱ
|
滨江
| 飞水桥
| Ⅲ
|
潖江
| 潖江口
| Ⅲ
|
云浮
| 西江
| 古封、德庆
| Ⅱ
|
新兴江
| 新洲大桥、下坪、陈舍
| Ⅲ
|
罗定江
| 七和水厂
| Ⅱ
|
赤新、双东电站
| 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