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百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及早部署,周密安排,迅速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热潮,为南通沿海开发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争做贡献。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市沿海开发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注重过程管理,严格考核督查,确保集中开工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百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方案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拉开了江苏新一轮沿海大开发的序幕。南通作为江苏沿海三市中经济总量最大、区位条件最优的城市,应率先有为、勇当江苏沿海开发主力军。为动员全市上下乘势而上,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动南通沿海开发快速升温见效,计划于2010年6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讨论通过一周年之际,组织100个亿元以上项目集中开工,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沿海开发,关键在项目投入。区域发展,关键在大项目带动。在预定时间内、同一主题下集中力量集中声势组织一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大会战、大比武,可以强势助推沿海开发实质性启动,可以有力促进各地招商项目快签约、签约项目快落地、落地项目快开工,可以集中展示南通沿海开发阶段性成果,可以提振全市上下沿海开发的信心和决心。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0年6月8日,9个县(市、区)各设分会场,同一天集中开工至少100个亿元以上项目。项目量质最优的县(市、区)确定为主会场。
三、项目要求
6月8日集中开工的项目,不分民资、外资类别,不分工业、商贸、农业类别,投资总额须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具备实质性开工条件(土地、资金、批文等全部具备并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