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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请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以及有关执业医师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资格档次相一致。
  未开考专业请个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五、考场设置
  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市设置一个考场,申报人数较多且具备开考条件的可申请另增设考场。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必须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落实好考场。
  请各市卫生局于3月17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表(见附件3),报我厅人事处。
  六、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凡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需验印)。
  4. 对我省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名时请选用25代码。上述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是指: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及江门恩平市的乡镇卫生院。
  (二)报名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09年2月9日9时起各地考生可登录阳光医疗网(网址:www.sunnymed.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并签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3日12时。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26日,为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审核工作的时间。确认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收齐报名材料并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县(区)卫生局人事部门报名确认,广州地区以外的省直单位直接到各市卫生局报名,省直驻穗单位直接到广州市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地址:广州市西华路534号)报名。
  请各市卫生局于3月5日前将申报人员汇总名单、报名表原件(按汇总名单顺序排序)及审核的综合情况报告报我厅人事处。
  网上报名后,考生可登录阳光医疗网站,凭身份证号等在网上阅读本专业的考试大纲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的操作练习。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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