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此外,市局还将对“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各分县局进行交叉检查,达到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目的,并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促进12315工作上台阶。
三、大力推进12315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一)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工商消字〔2009〕236号)的相关要求,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和注重实效为重点,大力推进12315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扩大社会维权网络覆盖面,要努力提高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12315联络站的覆盖面。充分发挥12315联络站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方便城乡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及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提振消费信心,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对商场、超市、市场、企业等方面的督促指导,密切沟通协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覆盖面,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推进12315“六进”活动的开展,深化12315维权网络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在全市推广12315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创建“消费放心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
这项工作要着重在大型服务企业、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七个领域进行,侧重于强化服务企业自身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解决机制。要求服务企业要有组织机构、有调解人员、有投诉电话、有规章制度、有奖惩措施、有培训计划、有档案材料、有工作总结。凡推行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比较好的单位,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各级12315工作机构可以按照创建“消费放心示范单位”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者,给予颁发“消费放心示范单位”牌匾。创建“消费放心示范单位”活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由分县局申诉举报中心负责检查验收区县级“消费放心示范单位”,合格者,由分县局颁发牌匾。创建市级“消费放心示范单位”的,由分县局申报,市局12315指挥中心检查验收,市局颁发牌匾。“消费放心示范单位”牌匾由市局统一制作、统一规格、统一模式、统一管理,分县局申报领取。各级12315工作机构要按照市局制定的进一步推广12315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创建“消费放心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明确开展这一活动的时限、范围、对象和评比标准、延续条件、摘牌标准,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保证12315“六进”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