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各县工商局:
现将《2010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2010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广告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提升管理落实年”为工作主线,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工商局及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务实创新,锐意进取,继续扎实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方式,实现职能到位,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实现广告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促进我市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一)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影响社会稳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每个季度要适时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蔓延的势头,努力净化全市广告市场。
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
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市卫生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两个文件精神,依法加大查处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力度,重点查处互联网等媒体违法违规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行为;利用新闻形式等医药咨询服务节(栏)目或专题板块发布或变相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和形象作疗效证明的行为;非药品在广告中宣传药品治疗作用的行为。
(二)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
(三)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积极探索互联网广告监管的有效方法。继续保持打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强监测和巡查,争取查办一批大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网上违法广告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