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一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侨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县(市)、区侨务工作;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三)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市侨务工作情况,向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四)指导全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六)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七)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