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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的意见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的意见
(辽教发[2010]15号)


省内有关高等学校:

  2009年,我厅组织实施了“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特色学科建设工程”),通过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体现辽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的重点学科,带动辽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重点学科是高等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是高等学校安身立命之本,是高等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的建设成效,在辽宁全面振兴中建设有特色的高等教育强省,现就深入实施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实施高质量社会服务为宗旨,重点建设一批体现辽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的国际国内一流学科,提高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实现辽宁高等教育和老工业基地的同步振兴,引领辽宁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为辽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二、建设目标

  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以提高高等学校国际国内竞争力为核心,通过重点建设一批体现辽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的国际国内一流学科,提高高等学校综合实力,带动辽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工程具体目标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以突出省属高等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为目标,重点建设代表每个学校学科水平的、合计50个左右的一流重点学科,实施“一流学科计划”;第二层次以近期建设成国家重点学科为目标,遴选20个左右的重点学科,实施“学科提升计划”;第三层次以构建体现各校优势特色的学科体系为目标,建设200个左右的重点学科,实施“特色突出计划”。

  三、建设任务

  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由一流学科计划、学科提升计划、特色突出计划、攀登学者计划、大平台建设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等六个子计划组成。

  (一)一流学科计划

  实施本计划以突出省属高校办学特色和优势为目标,重点建设50个左右一流重点学科。

  实施本计划的目的,在于贯彻省政府关于重点学科建设应有所侧重的要求,重点支持省属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建设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代表性重点学科,将其建成国际、国内一流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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