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干部自主选学和干部在线学习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云发改物价〔2009〕2397号)
省委组织部:
你部《关于干部自主选学和干部在线学习培训收费问题的函》(云组函[2009]92号)收悉。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干部自主选学和部干在线学习培训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部在组织开展省直机关领导干部自主选学培训时,向参加培训人员的单位收取培训费,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200元,每期实际授课时间不得低于40个学时;开展全省厅、处级干部在线学习时,向参加培训人员的单位收取培训费,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每年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0个学时。
二、以上收费标准含教室租赁、教师课酬、自编教材、购买和制作课件、通讯线路租用等与培训有关的全部费用。培训使用的公开出版教材可以按实际书价向参加培训的人员另行收取。
三、你部应督促收费单位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应及时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