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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农牧〔2010〕23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金牛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根据《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我委制定了《成都市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三日

成都市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和省畜牧食品局《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兽药GSP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循序渐进”的工作方针,通过对兽药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兽药GSP条件审核,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兽药经营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兽药零售向连锁经营发展,完善兽药流通监管制度和措施,保证兽药质量,确保动物用药安全有效和动物性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兽药GSP,统一和规范兽药经营许可条件,建立兽药产品追溯或确认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约束兽药经营企业的行为,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对兽药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提供质量合格兽药产品,使兽药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合格率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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