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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定和谐,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各高等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将学生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贯穿于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每年新生入学时和新学期开学初,要进行集中教育;在节假日前要进行重点教育;在各种教学科研活动,特别是学生实训实践活动中要进行专项教育;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要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学生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二、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安全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高等学校的党政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部门和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今后,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的成绩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基本内容。在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等活动中,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六项制度”。一是完善和落实门卫登记制度、验证制度,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完善和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巡查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巡查日志记录详实、清楚,各类资料档案齐全;三是完善和落实重点要害部位、集体活动场所、危爆物品的安全保卫制度,确保不留安全死角;四是完善和落实信息上报制度,确保信息传输渠道畅通;五是完善和落实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制度,确保应急反应能力快速及时;六是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职责清楚,奖惩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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