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貌景观资源。公园内可供观赏和游憩的山峰、峡谷、奇石、溶洞、雪山、冰川遗迹、古生物遗存等地貌景观的名称、位置、特征和规模大小(应标明海拔、长宽高等主要数据)。
3、天象景观资源。可供观赏的云海、雾海、日出、日落、佛光等天象景观的位置、规模与范围,观赏位置及时间。
4、水体景观资源。公园内可供观赏和游憩的湖泊、水库、瀑布、滩涂、河溪、泉水等水体景观的位置、特征和规模大小(应标明面积、落差、流量和长宽等主要数据)。
(二)人文景观资源。公园内可供观赏的历史文物、名胜古迹、革命遗址、现代工程等的名称、位置、规模和特征;特色突出的民族风情、乡土民俗及与景物有关的传说故事、历史人物、诗赋游记等的描述和记载;土特产品和旅游工艺纪念品的品种、产量及销售状况。
(三)可借景观资源。不属公园内但可借以烘托、陪衬的自然与人文景观的种类、名称、特点、观赏位置。
(四)旅游开发条件。
1、开发条件。森林公园内、外部交通,旅游外部协作条件;公园所处的旅游区位状况,旅游大区近年游客流量、游客分析及经济收入;公园进入大区旅游网或串联进旅游热线的条件及可能性;地方政府及林业部门对开发森林公园的积极性,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申报国家森林公园的,还应提供近年来的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情况。
2.不利因素。不利于开展旅游的自然灾害、气候条件、环境质量、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发生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应对措施。
四、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评价
依照《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18005--1999)对拟建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进行逐项评价、打分,综合测评,评定该公园的质量等级。
五、建设构想
(一)森林公园的性质
(二)建设的指导思想
(三)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预测
(四)建设思路与目标
六、项目评价
(一)经济效益
(二)生态效益
(三)社会效益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