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0年“人人技能工程”培养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0年“人人技能工程”培养计划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0]18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陕政发〔2007〕13号)精神,按照《陕西省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2010年“人人技能工程”实施工作,现将申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实施“人人技能工程”采取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灵活招生,长短结合,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突出技能,服务就业,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培训对象、培训时间、补贴费及培训专业。短期培训对象为本省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根据专业确定短期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每人每期补贴800元;学制班培训对象为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各类未升学人员,时间为2-3年,学制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专业(工种)设置一般为数控技术应用、汽车维修、计算机技术、电工电子、机械加工技术、焊接、电子电器维修、现代物流、旅游服务与管理等技能型紧缺专业。

  三、指标申报、机构确定与分配原则

  1、培训名额由各培训机构自行申报;市属培训机构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汇总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10年4月15日。

  2、省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承担培训任务单位。

  3、省厅根据申报和招标机构实际情况下达培训任务。

  4、2009年度以前经审计存在问题机构不得申报2010年培训计划。

  四、资金下拨方式及规定

  短期培训补贴资金下拨采取先拨付60%,学员培训就业后再拨付剩余40%;短期培训学员培训不准再收取培训费(不包括食宿费用)。

  五、加强档案管理。各承担“人人技能工程”的职业培训机构,要建立“人人技能工程”完整档案和培训学员专门档案,学员档案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文化程度、联系方式、培训专业(工种)、培训时间、毕业证(结业证)书编号、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推荐就业去向等相关材料。短期培训学员在培训时,要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