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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加强制度建设。

  1.认真梳理国务院《决定》要求建立的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对尚未建立的制度,确定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完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县级政府)

  2.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机制、程序。市、县政府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和范围,广泛听取意见。(市政府法制局,县级政府)

  3.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针对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及工程建设的体制机制,试行网上评标。加强市场中介管理,规范中介执业行为。(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局,县级政府)

  4.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要对其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维稳风险等进行前评估;施行一定时期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市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评估不少于1件,各县级政府评估不少于2件。(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县级政府)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办事制度化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审批许可流程规范、简化,许可时限明确。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通用软件、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等三大系统,完善并联审批,不断拓展并联审批范围,逐步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推广运用到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建立并联审批工作常态机制。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广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等便民服务体系健全,限时办理、“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便民快捷。(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县级政府)

  2.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10年年底前,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工作,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大竹县要完成方案报批工作,其他各县(市)要做好方案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在交通运输、农业、安全生产、文化等领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市政府法制局、市编办、市级有关部门,县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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