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正廉洁执法。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在检查前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和检查许可手续。在对企业检查过程中,不得故意刁难企业,不得以检查为由无偿占有企业的产品(商品),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礼品等。
八、严格责任追究。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乱检查、乱收费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对乱检查、乱收费行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予以问责。首次查实对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下岗处理,责令单位写出检查,对主管领导予以问责;第二次被查实,除对责任人、主管领导追究责任外,对主要领导予以问责;年度内发生三次以上乱检查、乱收费问题,除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外,建议市委调整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职务。
附件:
1.保留的涉企检查项目
2.非进企的涉企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3.进企的涉企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4.取消的收费项目
附件1:
保留的涉企检查项目(62个检查项目)
检 查 项 目 执法单位
1、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市质监局
2、特种设备现场检查
3、对企业计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定期监督检验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证后监管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6、标准化监督检查
7、煤矿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的检查与煤炭生产许可证审批的现场核实 市安监局
8、非煤矿矿山企业贯彻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的现场核实
9、化工(含医药行业)、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的现场核实
10、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民爆)、旅游、电力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11、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作业场所安全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现场核实
12、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