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先进工作队员、先进工作队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先进单位的通报
(鄂办文〔2010〕9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2009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直机关和中央在汉102个单位、29家国有大中型企业、23所大专院校及5家股份制银行,共抽调297名干部组成88个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深入到77个县(市、区)的88个村支持和指导新农村建设。一年来,各工作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己任,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抓手,认真履行指导、帮助、督促、服务的工作职责,发扬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在驻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派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完善规划,指导生产发展,支持项目建设,积极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办实事、谋发展,为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对马冲等80名先进工作队员,省农业厅驻宣恩县工作队等41个先进工作队,省委办公厅等59个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进一步加大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各省直工作队和工作队派出单位要学习先进,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提高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组派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08〕9号)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驻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2月3日
附件:
2009年度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先进工作队员、先进工作队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工作队员(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