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12D、124D多用农田作业机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农机监函〔2010〕42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今年省内有20多家拖拉机生产企业将12Y、124Y等型号的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进行了改进,增加了农田作业功能,并更名为12D、124D多用农田作业机。但有些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上只注明了多用农田作业机,而没有注明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为了妥善解决注册登记和购置补贴的衔接问题,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已在拖拉机上户目录管理系统中进行了调整,在备注栏中注明了“12D、124D多用农田作业机”。为此,各地在对12D、124D多用农田作业机进行注册登记时,一律按拖拉机上户目录管理系统中“厂牌型号”和“车辆类型”栏目中注明的“型号”(12Y、124Y)和“类型”(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录入,并核发行驶证,以此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上报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