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贵阳市示范性高中学校配额生分配办法的通知
(筑教发〔2010〕51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贵阳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筑教发[2010年42号])文件规定:各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向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现将配额生分配办法通知如下:
一、意义及指标分配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扶持薄弱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2010年将四区内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用于分配给四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也要将不低于25%的招生计划的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的各初中。
二、参与配额生分配的资格认定工作
下列学生不参与配额生分配。
1.无贵阳四城区正式户口的学生。
2.往届生。
3.未在该初中学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
三、配额生计算办法
(一)按上年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高低排序计算配额生。
(二)
四区有资格参加配额生分配的总人数
比值=----------------------------------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某普通高中学校配额生计划
(三)各初中学校所得配额生计划的计算公式(含小数)
某初中学校所得到某普 某初中学校有资格参加配额生分配的总人数
通高中学校配额生计划=-----------------------------------------(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某普通高中学校配额生比值
(四)计算初中学校所得配额生计划(四舍五入法)
如某初中学校所得某普通高中学校配额计划小数点后两位大于或等于0.5,则在某初中校在一中得11.62个计划,则实际得12个计划,但是同时在下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内要减去上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多得的(12-11.62)的0.38个计划;反之则增加,如此循环计算各校配额生计划。
(五)分配完毕后,如有误差,则手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