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站北公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发改收费字[2010]242号)
大连公众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大连市公众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经营的站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1、临时停车:小型车(车型按大发改收费字[2008]718号文件规定执行下同)每辆次2元;中型车每辆次5元;大型车每辆次10元。
2、昼夜停车:小型车每辆每昼夜5元;中型车每辆每昼夜10元;大型车每辆每昼夜15元。
3、临时停车白天超过4小时,夜间超过2小时均按昼夜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夜间停车不足2小时的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本批复确定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收费标准,有效期一年,你单位须在试行期满前两个月内将试行期的运营及收支情况上报我委并重新审核确定收费标准。
接文后,请在车场明显处公示收费标准并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