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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扫盲宣传和建立扫盲教育网站的通知


  (五)要加大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教育、培训、就业、扶贫、维权等方面的结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和实施项目时,把识字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备条件。教育部门开展扫盲教育过程中要把扫盲学习和文盲学员需求密切相结合,在推动扫盲工作的同时促进劳务培训、就业、扶贫、维权方面的和谐发展。

  (六)巩固传统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扩大宣传声势。既要发挥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现代媒体传播面广、形象直观、受众广泛的优势,形成扫盲宣传的集中声势。要组织编演扫盲题材的文艺节目、编写扫盲宣传资料,在集市、学校、车站等繁华公共场所演出、散发;继续加大利用墙报、黑板报、版画、永久性标语开展扫盲宣传的力度,在主要场所树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开展扫盲宣传。要在电视台播出扫盲新闻、公益广告、扫盲题材专题片、综合文艺节目等,形成扫盲宣传的声势,扩大影响。

  (七)加强组织协调,为基层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扫盲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信息交流,以适当的形式集中开展各类大型活动,营造声势,扩大影响。要通过邀请领导撰写文章、发表电视、广播讲话、题词、致信等形式,扩大扫盲宣传活动的影响,形成声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协调,共同组织一些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

  三、量化目标,明确责任,着力落实扫盲宣传任务

  (八)各地要根据实际,制订可以量化的扫盲教育宣传任务。根据各区(县)文盲分布状况,层层细化分解扫盲宣传任务,明确职责,充分激发和调动相关部门开展扫盲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扫盲宣传大格局。各地必须将扫盲宣传明确量化任务分解到县(区)、乡镇、学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九)加大山区和民族地区文盲相对集中地区的扫盲宣传工作。对山区扫盲宣传要针对交通不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针对性。对民族地区扫盲宣传要结合民族特点,同时要利用宗教人士提高宣传的有效性。

  (十)着力做好扫盲工作的重点宣传。各地要做好扫盲月、农村冬闲时间的扫盲宣传。尤其是今年要针对国际扫盲日、第六次人口普查和全省“两基”迎“国检”,做好针对性的扫盲宣传工作,让脱盲学员明确自己的文化程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基本扫盲扫除青壮年文盲是“国检”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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