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党支部的设置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4、规范党支部的设置。党支部的设置要有利于党的建设、有利于党支部活动的开展和职责的履行,有利于保障和促进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局机关一般以处(室)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处(室),也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处室建立联合党支部;企事业单位一般以部、室、车间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党员流动性较大的单位,一般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可根据情况以生活区为单位建立党支部。
5、建立党支部书记选配、培养机制。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缺时,要及时进行增补,其中书记、副书记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会做善做党务工作的党支部书记队伍。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处(室)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直属企事业单位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应设专职书记或副书记,或正副职交叉兼职,但必须确保一名主要领导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每两年对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前,要先抓好党支部书记的培训。要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要把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的情况作为个人行政述职的重要内容,强化“一岗双责”意识。
6、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凡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会一般3至5人组成;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要真正把思想好、党性强、作风正、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选配到支部班子中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要负起党支部建设的直接责任,发挥好党支部的基础性作用和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作用。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要发扬民主,明确分工和职责,充分调动支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好班子整体功能。建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形成团结和谐的内部氛围。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7、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发展,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党风党纪、民主法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教育,教育引导党员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企业单位党组织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集中学习。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0小时;配发党员学习专用笔记本,建立和落实集中学习考勤、学习笔记检查和学习心得交流制度。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等载体,运用电化、网络教育等科技手段,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等形式,帮助他们开展学习。对较长时间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及时掌握情况,采取寄送学习材料、网上交流等形式组织他们接受必要的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