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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13、全面清理收费管理文件。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要求,今年要对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逐项审定并重新公布。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要对本部门制发的收费文件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确需保留的,按照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管理办法重新核定标准并按权限和程序重新下文。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4、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修改《丹东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2010年9月底前制定《城市供热经营准入和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供热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供热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房产)

  15、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完善我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推进《丹东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实施,做好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丹东分库)的完善工作,加强对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工作监督和管理。

  责任单位:发改委

  16、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年底前制定出《丹东市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卫生应急预案》、《丹东市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等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7、健全和完善预警、应急制度,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政府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在2010年5月底前健全和完善《丹东市救灾救济应急预案》和《丹东市预防空袭人口疏散处置预案》及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向社会公开规划信息。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重大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规划)

  19、努力实现法律文书规范化。以省政府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试行)为依据,制定综合执法局法律文书适用样本。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20、制订出台进一步规范交通法制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指导意见,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交通进程;完成市局及所属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修订工作。出台本系统权责统一、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职责、程序、措施落实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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