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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财政收支审计

  1、进一步深化财政绩效审计。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财政收支分类改革,努力探索和深化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实施审计监督的办法与措施,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规范。根据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认真组织好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城关区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努力摸清市、县两级政府的家底,对政府性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审计评价,并加强对政府负债、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的审计力度。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6项。重点关注市政协、市发展改革委、市团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等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性、执行的有效性,推动深化预算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审查收费及财政财务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揭露和查处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严,乱收、乱支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另一方面注重服务,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规范管理制度入手,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统一安排国家拉动内需重大措施落实到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公路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事前或事中,减少和避免出现违法违规、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保证国家拉动内需的建设项目发挥最好的效益,防止和避免干部犯错误。尤其要针对当前建设领域突出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管理问题以及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如招投标、超概算、监理不到位等情况,深化造价竣工决算审计。根据项目结算情况安排3-4个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审计要坚决遏制高估冒算工程价款等行为,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质量和管理情况,揭露和解决效益不高、质量不好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节约政府投资,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结合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以保障干部在特殊形势下权力的干净运行。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使用经济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强化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腐败多发环节及资金使用的监督。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0项(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安排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5项,实事求是进行责任评价,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为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和管理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认真搞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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