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组织机构,成立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由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质监局、国土局、工商局、铜陵供电公司、铜陵首创水务公司和县区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落实政策,制定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县、区政府负责制定分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本地区落后产能占有和破坏土地的整理、复垦、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妥善解决淘汰落后产能后遗留的环境问题,重点治理关破矿山、废弃尾矿库生态环境。环保部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建立矿山生态恢复与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规范矿山企业开采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化,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查考核。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督查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区政府也要制定落实好调度督办具体意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本意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1.部门工作职责分解
2.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市关闭淘汰小选炼厂、小化工厂、小铁球厂、小煤矿、小水泥粉磨厂奖励办法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部门工作职责分解
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年度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发改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做好涉及企业项目的审核、论证、备案和上报工作。
财政: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监察:负责对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行为及其它腐败问题。
公安:按照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关闭淘汰企业名单,对关闭淘汰企业采取停供火工材料措施;做好淘汰落后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环保:参与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年度实施方案,配合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严把审批关。
安监:牵头小型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