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应急值守和市长电话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供应急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综合协调全市金融工作。
(十四)负责或参与全市重大活动的筹办工作。
(十五)领导市接待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六)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处 负责市长秘书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议事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等的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活动预安排、集体活动的协调统筹;承办市政府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委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编委会的会务工作;负责由市长担任理事或常务理事的有关组织的联络和有关事宜办理工作。
(二)秘书二处 办理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统计、财政、税务、监察、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外事侨务、政府法制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秘书三处 办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畜牧、扶贫开发、粮食、供销、人口计生、气象、河务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秘书四处 办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五)秘书五处 办理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土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六)秘书六处 办理对外开放、商务、会展、市场监管、旅游、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七)秘书七处 办理公安、司法、信访稳定、民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八)秘书八处 办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方史志、档案、团市委、妇联、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九)秘书九处 办理郑州新区、郑州高新区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