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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负责郑州市国防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完成上级科技动员办公室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负责我市院士候选人初选的推荐工作,负责在郑院士的联络和服务等工作。
  (十二)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郑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制度的制定;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查办、宣传、新闻发布及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办公自动化日常管理、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软科学研究计划中的科技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中、长期计划、规划;指导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准备工作,协调解决国防科技动员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内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拟定全市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起草地方科技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编纂郑州科技史志、科技年鉴。
  (四)发展计划处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科技发展年度计划;提出科技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科技研发中心建设;负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科技兴贸工作;承担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拟定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开展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研究,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负责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五)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负责市级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监督检查科学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研究拟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划;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属单位财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六)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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