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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二)创新新农合缴费方式。继续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情况、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简便易行的新农合个人缴费方式。除集中上门收取农民个人缴费外,各地可在乡镇财政所设立常年缴费窗口,及时接受农民缴纳下年度个人参合费用,也可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代收或经农民同意后由金融机构通过农民的储蓄或结算账户代缴,以及农民定时定点缴纳等方式,逐步变上门收缴为引导农民主动缴纳,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各地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宣传新农合政策,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并主动缴费,不得强迫农民缴费,不得虚报参合人数,不得用财政拨款等冲抵农民缴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市统一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截止时间由上年度年底延长至当年2月底。为便于与财政年度保持一致,新农合的运行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l2月31日。
  (三)做好特殊人群的参合工作。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解决农村特殊人群的参合问题。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分别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医疗救助资金和优抚经费中列支;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个人参合对象费用必须在当年的2月底拨付到位。从事农业种植、养殖业的农场(包括林场、良种场、养殖场等)农民,按照自愿和属地化原则纳入当地新农合制度范围;在城镇就读的农业户口的中小学生可按照自愿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合(保)。
  三、完善补偿办法,使农民群众更多受益
  (一)合理分配基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建立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占当年可筹资总额的75%(风险基金累计额已达到当年统筹基金总额10%的地区,住院统筹基金的分配额应不低于78%);门诊统筹基金占当年筹资额度的22%,其中门诊慢性病基金可占门诊统筹比例的2%,风险基金分配比例可占当年筹资额度3%(风险基金达到规定规模后,可转为住院统筹基金)。新农合基金不单列健康体检基金,健康体检经费可根据当年门诊统筹基金结余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健康体检,其费用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
  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率。各地要严格执行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不得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总额15%(含风险基金),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得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总额25%的规定。统筹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二次补偿或健康体检工作,使参合农民充分受益。二次补偿要在下年度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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