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灌溉水利用系数
(1)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表5”中的规定值。
(2)田间水利用系数设计值,水稻种植区不应低于0.95;旱作区不应低于0.90。
(3)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灌区应不低于0.70;提水灌区应不低于0.75。
四、投资指标及费用标准
(一)投资指标
按照不同区域类型,不同灌排模式,确定不同标准,原则上每亩投资标准控制参照“表6”。
(二)分项工程费用标准
参考指标,见“表7”。
(三)其他费用
考虑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可列支部分必须的费用:
1、规划设计费,用于规划编制、论证和工程勘察、设计支出,按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的2%计列。
2、工程监理费,用于施工期间工程监理支出,按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的1.5%计列。
附表1:
安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分区
一级分区
| 二级分区
| 所含地市
| 所含县(市〉区名称
|
| 北部
| 淮北市、宿州市、
| 萧县、亳州市谯城区、界首市
|
| 毫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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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
|
| 淮北市、宿州市、
| 宿州市埇桥区、灵璧县、泗县、淮北市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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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
| 中部
| 毫州市、阜阳市、
| 濉溪县、涡阳、利辛、蒙城、阜阳市郊区、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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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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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市
| 临泉、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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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
| 阜阳市、淮南市、
| 阜南县、颖上县、凤台县(含毛集试验区)、五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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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市、滁州市
| 怀远县、蚌埠市郊区淮河以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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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邱县(含叶集试验区)、寿县、长丰县、定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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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丘陵区
| 淮南市、滁州市、
| 风阳县、明光市、滁州市郊区、来安县、全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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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合肥市、
| 天长市、肥西县、肥东县、合肥市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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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
| 淮南市郊区、蚌埠市郊区淮河以南部分、六安市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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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舒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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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巢湖市、
| 望江县、怀宁县、无为县、巢湖市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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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圩区
| 芜湖市
| 当涂县、繁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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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巢湖市、马鞍山市
| 安庆市郊区、庐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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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市郊区、芜湖县、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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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山区
| 池州市、黄山市、
| 金寨县、霍山县、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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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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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州市郊区、郎溪县、歙县、祁门县、休宁县、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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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山丘区
| 芜湖市、宣城市
| 石台县、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泾县、旌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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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阳县、南陵县、黄山市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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