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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给予王建军等9人嘉奖的决定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给予王建军等9人嘉奖的决定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王建军所王建军、金成太炎所李广、一墨所郑伟龙、天之涯所吴兆峰、南方中辰所陈真、楷立所朱炜、万向光明所沈婷、援手所钱晓蔚、康城所陈卓娜等9人,在浙江省首届律师运动会比赛中,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夺得9个项目的第一获取9枚金牌,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代表队夺取团体总分第一作出重大贡献。

  鉴于王建军等9人在浙江省首届律师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奖励和表彰的有关规定,经市律协六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议提议,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给予王建军、李广、郑伟龙、吴兆峰、陈真、朱炜、沈婷、钱晓蔚、陈卓娜等9人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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