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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宽政发〔20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宽甸满族自治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2007年3月份选举产生的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从2010年1月份开始进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选出符合条件、群众满意的村民委员会干部,推动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保障
  县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耿玉礓、宫伟
  副 组 长:李瀛、马永国、于笑溪、王成国、宋晓虎、许城镇
  成员单位: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县人大法制委、县政协文教委、信访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农经局、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选举办),主任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于笑溪兼任,副主任由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志发和民政局局长陈祥杰兼任,主要负责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日常工作。
  三、选举时间、方法和步骤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现在开始至5月31日止,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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