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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财务科。
  负责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以及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指导检查交通运输规费的征收、支出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和审编全市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客货站场和地方航道、港口及局直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局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单位会计工作的指导和委派会计的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六)运输安全科(应急办公室)。
  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及驾驶员培训等相关辅助业的行业管理,监督实施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等紧急物资运输;负责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三轮车等城市客运市场管理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参与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部署重大交通安全检查活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检验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铁路、邮政等工作。
  (七)审计科。
  负责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监督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性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局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局直单位财务收支及重要事项的审计;负责内部审计研讨和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八)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工人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人才预测、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为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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