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张贴《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农业局:
国家早已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以下统称毒鼠强),但目前仍屡禁不止,因毒鼠强引起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最近,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日前,农业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的通告》,近日即可寄达你局。要求各设区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张贴至本市各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共活动场所;各县(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张贴至各乡(镇)的所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公共活动场所。《通知》收到后3日内务必张贴完毕,使全社会周知。本地张贴工作结束后,请尽快将张贴情况函告省植保植检站,电话:0791-861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