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举行全市女律师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律协各联络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律师部:
经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决定,10月29日将举行全市女律师学习交流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0月29日一天,上午8:00在杭州市政府综合大楼(延安路484号)集中上车;
二、参加人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全体女会员;
三、活动地点:安吉竹种园竹子博物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经费由市律协统一安排;
2、参加人员必须是今年年检注册的执业女律师;
3、请各联络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将参加活动的回执于10月25日(周二)前传真至市律协秘书处,秘书处将提前安排车辆和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