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教〔2010〕267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和《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3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0年3月29日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现就我省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1年春季学期,两个学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是落实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教育结构,建设职教大省,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目前,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低收入和困难家庭。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先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做起,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鼓励高素质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就业,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和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