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2010年黄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下列项目采购必须按规定报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一体机、投影仪、扫描仪,摄影、摄像器材,刻录机,空气调节设备(含除湿设备),影碟播放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碎纸机,办公家具,学校、科研和医疗专用家具(课桌椅)。
2.交通工具
轿车、越野汽车、卡车、旅行车、大客车,救护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通讯和广播用车、其他专用汽车,摩托车,船只。
3.专用设备
网络系统集成硬件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不间断电源、磁盘陈列、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磁盘保护卡、通讯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发电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医疗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道路清扫设备、安防监控设备,税务装备、消防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文艺设备、体育器材、器械、保安设备、灯光音响设备、乐器。
4.其它货物
应用软件、制服、工具和仪器、燃料、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劳保用品、大中专院校教科书、图书资料。
5.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
(二)工程类
1.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装修、扩建、拆除、修缮等。
2.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的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修缮等。
3.网络工程建设及系统集成工程,包括综合布线、机房装修等。
(三)服务类
1.市级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加油。
2.一般印刷业务。